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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,十五六歲那時候,看過一篇翻譯小說,好像叫做「收集夢的人」。
講一個人給自己的夢設了一間博物館。館裡的展覽品就是他的夢與夢裡的物件。

當然夢裡的東西是帶不出來的,所以他有許多的仿製品,或著想像的成品。因為夢有時候是模糊的,朦朧的。

小說裡,這個人帶領作者參觀他的夢,告訴作者:
「我和母親走在路上,忽然她變成一個嬰兒,我就把她丟在地上,非常害怕,這時候她的尾部,像黃蜂一樣鼓起來,開始往外排泄,一條長長的糞便,鵝黃色,很美。我撿起來,它變成了飄帶,向天際飄去......」
諸如此類。
然後這個人給小說作者看那條黃色飄帶,他母親在夢裡的排泄物變成的,當然是仿製品。
作者因為沒有進入這個收集者的夢裡,因此便接受這飄帶便是那人夢裡的形狀,相信那就是這個人的夢,因為,照道理,自己最清楚自己的夢。

我們也許只對於自己的夢有解釋權吧。

有一次跟朋友聊天。這個人堅持在某件事情上幫我做了影響我人生的巨大決定。
沒錯,在那個決定上,我曾經請求他幫忙,但是事情的經過完全不是他說的那樣。
我們爭論了很久。

那是我的人生。但是人生是什麼東西呢?
人生是被別人觀看的東西,人生是別人幫你記錄的東西。其結果便是別人比你自己,更具有解釋權,因為他們看見,你沒看見。你只是置身其中而已。
人生像我們自己的臉,除非照鏡子,除非有一台攝影機無休無止的跟隨你,否則我們不知道我們是怎樣的。我們不知道我們自己是怎樣笑,怎樣哭,怎樣憤怒,怎樣子的下流,卑鄙,或著是高貴,尊嚴。
別人知道,因為他們看見。雖然他們同樣並看不見自己。

夢大概是我們唯一擁有的東西。或許比房子車子,妻子,丈夫,情人,兒女,工作,事業,愛或恨,希望或失望,更確定,更完整的被我們所擁有。
夢過了,有了,得到了,它便存在,永遠屬於我們,就算跟別人說過了,依舊屬於我們,就算被記載,甚至記載的不正確,依舊屬於我們,因為那是我們的夢,唯有我們看見,唯有我們知道它的本相。甚至都遺忘了,甚至夢醒就不記得了,依舊屬於我們。像身體中流動的血,像看不見的器官,像耳道裡的絨毛,像皮膚縐折間隙裡的微生物。屬於我們,因為別人不知道,不關心,所以屬於我們。

我便因為這樣,希望夢見你。並且希望存留住你給我的夢,存留有你的夢中景象。
我不確知我是否夢見,因為醒來時就忘記了。但是每天入睡的時候,我都希望夢見你,收藏你,期望將你置入我的腹腔,皮下,置於心房的間隔裡,骨髓中,血管裡,腔道中,置於我所有最最隱密之處,用這個方式擁有你。

雖然夢醒了就忘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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