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經承諾的事,無論如何都會達成,就算遭遇障礙和困難,也會設法克服,以完成組織所賦予的任務。這種人由於總會想辦法使命必達(make things happen),因此也經常會超出組織的預期。
3.樂於學習和分享:除了工作上的分享之外,也包括生活上的分享。所謂的關鍵人才,是能夠與人分享工作和生活上的喜悅與挫折,然後從別人那裡得到回饋,讓自己成長得更快。
4.誠信:以身作則,要求別人做的事,自己一定先做到;限制同儕或部屬不可以做的事,自己一定也不做。如此一來,便能帶領團隊、甚至組織朝正向發展。
5.高SQ(social intelligence;社會智能):擁有很多外部或不同的人際網絡,可隨時從這些網絡裡找到有助於完成工作的資源,或是讓組織用較低的成本獲致成果,甚至能影響他人。
6.團隊合作:能夠從團隊的角度或對方的立場去想事情,擺脫單打獨鬥或明星球員的思維。
換言之,要被視為關鍵人才,除了要績效優異之外,還要能體現出組織的價值觀。台灣惠氏會以「職能」(competence)來界定員工是否能彰顯出上述價值,也會透過360度回饋,深入發掘員工的能力及特質。
有時候,員工才剛進入組織,尚無法完全展現工作能力,這時他們就會暫時被列入觀察名單,待時日一長,就能從績效表現中看出一個人的能力;另外有些時候,除了縱向(各部門的績效和職能)評估之外,台灣惠氏還會橫向來看,從每個層級去觀察有沒有一些人是有潛力、但可能經驗不足,或是雖然工作表現很好、但有些特質還需要再進步,如此才不會有遺珠之憾。
高績效員工不等於高潛力員工
薛光揚強調,一般來說,只有29%的高績效員工,是具有發展潛力的員工。因此,企業必須了解為何「高績效」員工,卻無法成為「高潛力」員工。台灣惠氏將高績效員工大致區分為3類:
1.夢想家(Engaged Dreamers):這類員工對工作有擔當、有高度熱情,但能力一般,除非及時培養及建立必要的專業能力,否則下一階段的成功機會渺茫。譬如,對於現階段的工作有高度成就的業務同仁,如果在尚未培養管理能力之際,就貿然當上主管,失敗的機率就會相當高。
2.明星(Unengaged Starts):這類員工有工作能力、也有高度熱情,但是對公司或組織沒信心,也不相信這個工作能符合其個人利益或需求,這類員工在下一階段成功的可能性僅有13%。
3.千里馬(Misaligned Starts):由於缺乏工作動力,也沒有雄心追求下一階段的工作表現,即使有優秀的工作才能,對組織也相當有信心和承擔,但在下一階段成功的可能性約有44%。
每個人的動力和激勵因子不同,有些人需要更多的金錢誘因,有些人看重的是工作的氣氛或挑戰性,因此組織應針對員工的不同特性,設定相符的個人年度工作目標,讓高績效員工成為高潛力員工。
淘汰最後的5%,刺激組織成長
找出組織的關鍵人才,然後提供他們更優渥的資源,是80/20法則的精神所在,也是台灣惠氏管理或培養關鍵人才的做法之一。
只不過,在公司既有的人事規範和制度之下,提供關鍵人才更優渥的資源,看在其他員工眼中,或許就是獨厚特定員工。例如,為了培養關鍵人才的管理能力,公司可能會送他們去上MBA課程,一年的學雜費就要幾十萬。
對薛光揚而言,這種條件或福利,是屬於正規體制的「例外」狀況,不是所有員工都可以享受。但他也指出,例外並不是偏愛,而應視為「『高階』的管理辦法」;換言之,一般員工只要有一天也能夠達到適用高階管理辦法的門檻,就能夠享受這樣的福利。所以,嚴格來說,這或許也稱不上是例外,任何人都適用,只是門檻更高。
其實,台灣惠氏在人力資源的每一個項目裡,都可看到類似栽培重點人才的做法。「公司每年有2.5%的調薪預算,全部用在前15%的關鍵人才身上,而提供給關鍵人才的資源也特別多,」薛光揚指出。以語言學習為例,關鍵人才能夠取得「一對一」教學,其他員工則是透過線上學習。雖然待遇有差別,但是卻能激勵表現還不錯的40%員工,設法擠進前15%,以享有更多資源。
薛光揚說,公司對於最後5%的員工,「基本上還是會提供和前85%員工相同的資源,但重要的是,吊車尾的員工自己有沒有意願去配合、改變和成長。」他進一步指出,當這5%的人被淘汰後,公司通常會挑選能力在前55%以上的人進來,所以原本在組織中屬於後45%的人,就會感受到壓力,因為如果不能擠到前55%,就可能成為下一個被淘汰的對象。
透過積極管理前15%與最後5%的員工、讓中間80%的員工自發性地力爭上游,薛光揚認為台灣惠氏在這套汰弱留強、培養高潛能員工的人力制度下,整個組織終將達到《從A到A+》(Good to Great)裡所說的「飛輪效應」(Flywheel Effect),持續不斷地進步和成長。
- Nov 22 Mon 2010 09:14
淘汰最後的5%找出關鍵的15%人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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