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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原: 面對一段又一段早夭的感情,我已經不知道該如何處理自己了。

     我的愛情來得快,去得也快。我很想有安安穩穩的愛情,但是總覺得力不從心。男人愛說順其自然,我也贊同。只是,我的心總是起起伏伏。

     擔心自己只是等待,他會被其他的女生搶走,又害怕自己如果做得太明顯,會讓他選擇只是作朋友。

     我告訴自己要理性又體貼,但內心卻無法真正做到,因此總是在自己跟自己拔河。

     我很想放棄這種心情,可是卻好像不是那麼容易,我受夠短暫的戀情了。          一個人

     一個人:

     妳所說的妳自己的狀況,俗名叫做「患得患失」。學名叫做「焦慮」。

     任何事跟「患得患失」搭上邊,幾乎就已「立於不勝之地」,成功機率接近零。除非老天忽然白目或妳祖上積德,否則,一定會失敗。

     如果妳患得患失的是感情對象,那分手或破滅,絕對是「指日可待」。患得患失會拖一大堆「好兄弟」陪伴,全都姓「不」,名為:「不安」,「不信任」,「不快樂」,「不滿意」,「不想愛」,「不想付出」,「不想在一起」,「不想繼續」,「不想分手」……

     最後那狀況是女性獨有的。只有女人才會同時在「不想繼續」時又同時「不想分手」。男人通常是走到「不快樂」的時候,就直接跳級「不想繼續」啦。

     有人會立刻落跑,但是也有人會依舊待在妳身邊。通常是不小心有了婚姻和孩子的時候。

     這階段可能長到八十年,不過這八十年裡,他眼前不斷有跑馬燈在跑,上寫:「不想繼續不想繼續不想繼續……」這跑馬燈一掛起來,就等於把妳蓋棺論定,就算後頭生了一堆百子千孫,他還是會覺得跟妳不合、不幸福,便會把所有可以分手的項目都給進行到底,類如外遇劈腿不顧家庭不給家用讓老婆做電玩寡婦等……。

     妳既然所有的感情都短,何不索性認了。告訴自己:「反正要分手的,所以沒差啦。」給自己訂期限,跟他在一起快樂三個月。三個月完了,還是很快樂,那就再給他三個月。

     兩人要關係愉快,才會有意願走下去。當然這世間不乏非常不愉快,甚至痛苦,但依舊綁在一起的男女關係。不過那不是來相愛,是來報仇的。我猜妳要的不是這種關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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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o秋八月o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