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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上周初審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第8條修正案,未來國營事業員工兼具勞工身分者,除了適用原有的舊制勞退外,未來還可以再選擇參加勞退新制,法案三讀通過後,預估經濟部、財部政旗下國營事業約有近萬人受惠,不過國庫也將因此增加至少20.3億元的負擔。
由於按舊制勞退相關規定,60歲以下的勞工,領取退休金最高有45個基數的上限,許多國營事業員工在事業單位待滿30年後,就已達到45個基數的上限,在無法參加勞退新制前,如果之後持續待在國營事業,累積的年資無法領到退休金。
勞退條例第8條修正案過關後,放寬國營事業員工也可選擇參加勞退新制,未來國營事業員工即使領完勞退舊制退休金,只要再參加勞退新制,國營事業每月就必須按薪資6%為其提繳退休金到個人帳戶。
根據經濟部和財政部自行評估的報告,經濟部旗下國營事業因此將增加20多億元財政負擔,財政部旗下的國營事業則將增加3,100萬元。
勞委會則估計法案通過後,經濟部旗下的中油、台糖、台電等單位共有8,700名員工受惠,和財政部共計約有萬名員工,未來的退休福利將變得更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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