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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星 

老原:

     我常去髮廊,認識了一個髮型師。我起先沒感覺,後來就開始喜歡他。之後便成為他的常客,一周會去兩次。

     我很喜歡他,他會跟我聊天,對我很親切。差不多有兩年我都只去他店裡。後來慢慢熟了,送他小禮物他也不拒絕。我猜他應該知道我喜歡他吧。因此我決定約他出來看電影,可是他說他很忙,沒有答應。約了兩次都是這樣。我很失望,怕他討厭我。因此不敢再去他的店。
     但是上禮拜我還是去了。他跟以前一樣親切和關心我。這使我又鼓起了勇氣,我打電話跟他告白,說我喜歡他,想跟他作朋友。

     他的反應使我沒有想到。他說:他做這行十幾年了,我不是第一個跟他告白的人,而且比我更直接大膽的也有。他教訓我,要先認識一個人再來喜歡他。不可以隨便跟人告白。我很不服氣。我們已經認識快三年了。難道這樣還算不認識嗎?

     我該怎麼做?是放棄這個愛情,還是繼續努力?

     我除了打電話,只有回去作他的客人,才能再接近他;但是,一旦我回頭作客人,恐怕就只能一直維持這種關係了。我該怎麼辦呢?

     小飛

     小飛:

     想請你對他斷念。理由如下:

     1.你是他的客人。他不會拒絕你,也不會對你產生比對客人更多的情感。

     2.他跟你說的是實話,想必非常多的客人把感情投射到他身上,他很清楚那種感情是虛幻的。他其實在勸你不要迷戀他。他沒有利用你對他的執迷,的確是一個好人,但是他沒有把你當感情對象。

     無論看起來他對你多麼和善,親密,但是他並不想和你發展更近一層的關係。

     無論你對他多麼認真,他對你沒有那種感覺時,你越認真,對他來說,越是壓力。反而造成他會逃避你。

     你如果決心要得出一個結果,可以。有兩個方法,如下:

     每天去他店裡守,一禮拜洗八次頭。每天給他傳八百通簡訊,時不時在他面前出現。買禮物送他,不管他要不要。做愛情便當送他,不管他吃不吃。在他的客人

     面前讚美他,不管他煩不煩。跟蹤他,跑到他家去等他,脫光了衣服躺在他床上引誘他……

     這樣做,包你一禮拜,這個人就會永遠消失,再也不敢出現在你面前,而且終身記著你是個瘋子。

     另一個方法,就是在一旁默默守護他,關心他,傾聽他。不要求,不干擾,讓你自己成為他的習慣,成為他生命拼圖中的一塊。那麼,你們可能會有比現在更親近的關係。

     但是這關係是好或是壞,很難講,要看你跟他的互動,會帶給你快樂還是痛苦,很難講,要看你自己的心態。

     然後,他會不會因此而和你產生姻緣?也許會,也許永遠不會。

     對他有感覺,完全不能對等於他對你也有相同感覺。

     你有以上兩條路可以走,如果都不是你喜歡和希望的,那麼你就應該放棄他。你不願意為他變成瘋子,也不能為他成為聖人,他對你其實就沒有那樣重要。你其實就沒有那樣愛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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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o秋八月o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